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进口检测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进口检测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間)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0)0685号
2、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进口检测设备采购(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8116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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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进口检测设备采购(第一批) |
5000000.00 |
48116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为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进口检测设备采购(第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供方按需方要求将货物免费送达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以开标日期为准)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电子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对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間: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間,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