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FCGDL2020-1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律师事务所入围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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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资产评估机构入围 |
3-5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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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各一份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間为投标截止时間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間,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本项投标人应当自行提供一份作为辅助资料,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为准;(4)其他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并且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在人员方面具有从事银行法律事务相应的服务能力;与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即未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具有与开展律师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提供本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提供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无不良从业记录证明》原件。二标段:经国家及省级财政厅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颁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文件》中备案登记;在人员方面具有从事资产评估相应的服务能力;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間:2020年09月22日 至 2020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間,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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