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警戒监护和应急值守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警戒监护和应急值守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许可【2019】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警戒监护和应急值守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警戒监护和应急值守服务。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东港池东突堤北端。
2.3建设规模:新建1座兼顾3万-26.6万m3LNG船泊位及相应的供电照明、控制系统、通信、环保、导助航、港池疏浚等配套设施。
2.4建设投资:53236.97万元,本合同估算额380万元(含税)
2.5计划服务期:暂按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本项目需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配合进行警戒监护和应急值守)。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二期码头工程建设期間警戒监护和应急值守服务(施工高峰期至少提供2艘警戒船舶,平峰期至少提供1艘警戒船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015年1月以来,具有船舶或码头工程建设进出港通航秩序维护业绩;或者具有船舶或码头工程建设船舶安全作业监护业绩;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于2015年1月以来,具有船舶或码头工程建设进出港通航秩序维护负责人;或者船舶或码头工程建设船舶安全作业监护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間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时間:
(1)获取时間:2020年9月23日8时00分至2020年9月28日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2)获取截止时間:2020年9月2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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