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区配套危运车辆临时避险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大亚湾石化区配套危运车辆临时避险停车场工程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惠湾委纪﹝20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大亚湾石化区配套危运车辆临时避险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内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内,占地约9676.49m
2,停车场内设置3排5组停车位,分别为一般化工品停车位4个一组、液化烃停车位9个一组、可燃液体停车位9个一组、一般化工品停车位5个一组、可燃液体停车位9个一组;共计36个。停车位按12m长整体式槽罐车进行设计,单个停车位长13m、宽3.5m,采用45°斜列式停车方式;场内机动车道宽为7.5m,局部加宽,未设置人行道。停车场入口位于规划路,转弯半径为12m;出口在本停车场东北角,进入园区管理大厅。 停车场车行道边线采取划线形式;于周边空地区设置绿化树池栽种乔木等,包括地基处理工程、路基路面工程、应急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五)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人民币9511305.93元,其中建安费约8641577.0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869728.89元。
(六)招标范围:大亚湾石化区配套危运车辆临时避险停车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2、勘察资质和3、施工资质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3家,必须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五)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六)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七)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八)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九)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班子成员、勘察项目班子成员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間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間)获取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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