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0年杭州低速车充电桩设备采购、施工及布点协调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0年杭州低速车充电桩设备采购、施工及布点协调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0-2232),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杭州拓展业务需采购低速车充电桩(包含设备、安装、布点协调)1000端口。含税总预算为人民币23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低速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及布点协调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施工期限:1年。
1.4施工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1.5质保期:5年。
1.6财务列支: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
1.7合同有效期:1年。
1.8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集成施工费折扣(非OFF)最高限价为30%,动力配套部分最高限价如下:
内容 |
不含税最高单价(元/端口) |
税率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 |
66 |
13% |
协调进场布点及施工(材料乙供) |
142 |
9% |
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如下: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资质:
1)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充电桩供货及安装)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至少一个订单(或结算文件),框架合同为一个类似经验。证明材料应反映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盖章等。时間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間为准。
(4)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間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f.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g.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間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9)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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