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工厂建设项目天车采购安装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工厂建设项目天车采购安装
2.2采购货物数量:5套
2.3交货地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工厂
2.4交货期:2020年11月15日-2021年5月30日前
2.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国际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年盈利的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20(包含20)台桥式起重机(40T或40T以上且全变频)的销售业绩,并分别提供用户清单、联系电话、销售设备型号、详细规格以及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列入到一汽集团公司“黑名单”中及一汽丰田“禁止限定类供应商清单”的潜在投标人;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6日20:00至2020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間,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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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