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KH2020-WJTL-SG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一、招标条件
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桩基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硫装置EPC项目,脱硫区域桩基施工(包括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灰土挤密桩),质量、安全、进度满足业主及招标人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10月15日开工,施工工期为一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2000万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等规模的桩基施工业绩合同不少于4份,且具有2年以上的同类工程的运行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技术协议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总承包商或者分包商要求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项目经理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经济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无经营情况异常或其他不良记录等;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损益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银行资信。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获取时間:从 2020年9月14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年9月17日 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