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生产用车购置项目招标(标段1:皮卡车)招标公告
2020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生产用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标段1:皮卡车)-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NC37132020000091 |
发布时間:2020-09-13 17:28:14 |
2020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生产用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标段1、标段2)
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生产用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NC3713202000009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本项目标段1、标段2潜在投标人报名数量均不足,现对标段1、标段2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拟对2020年中国联通河南洛阳生产用车进行购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24.3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划分标段(根据车型不同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皮卡车11辆(推荐品牌:郑州日产锐骐2020款,或相当于以上推荐品牌)。本标段预算96.8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7座微型客车15辆(推荐品牌:长安欧诺S,或相当于以上推荐品牌)。本标段预算67.5万元(不含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中标份额:每标段拟中标供应商1家,份额均为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方委托垫资代交所提供车辆的购置税(洛阳市范围内),并能办理洛阳地区牌照(车辆购置税由招标方后期随车辆购置费一次性提供给中标人)。
2.4投标人需具备所投品牌生产厂家授权证书(原件)。
2.5本次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7在同一项目中,若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则在本项目后续采购中予以否决其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間: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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