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服务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5258,招标人为国电金沙江旭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是金沙江上游河段“一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中的第12级,是西电东送骨干电源点之一。旭龙水电站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城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康定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
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死水位2294m,设计洪水位2303.42m,校核洪水位2305.89m,总库容约8.47亿m3。水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
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河床布置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2308m,最大坝高213m。坝身布置泄洪表孔、中孔和生态放水孔,坝下游布置混凝土水垫塘,右岸布置引水发电建筑物与过鱼设施,左岸布置导流洞。工程混凝土总方量约400万m3,钢筋总量约11万吨。
施工总工期为8年2个月(9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年6个月(18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6年6个月(78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8年(96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工程土建项目试验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试验检测
对工程建设各类原材料、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等进行监督性取样、试验检测,接受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来样检测。
(2)技术咨询服务
配合发包人行使试验检测专业管理职能,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支持。
(3)质量检测管控系统开发与运维
负责质量检测数据采集所需的硬件设备采购,负责质量检测管控系统的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管理。
(4)试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
2.2.2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限计划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总服务期为134个月(11年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水利部颁发的岩土工程类甲级和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质量检测资质。
(3)近10年承担过大(Ⅰ)型水利水电工程业主试验检测服务。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大(Ⅰ)型水利水电工程业主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且具有累计10年及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大(Ⅰ)型水利水电工程业主试验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或副主任,且具有累计10年及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20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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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