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T11/T12机房钢结构及其联接紧固件采购招标公告
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
T11/T12机房钢结构及其联接紧固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J-HHXJ-ZB-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人为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T11/T12机房钢结构及其联接紧固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地点与招标内容
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矿石码头现场。
本次招标内容:
(1) 招标货物名称:
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T11/T12机房钢结构及其联接紧固件采购和服务。
(2) 招标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
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续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工程中T11/T12机房钢结构及其联接紧固件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安装指导、配合调试及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出厂验收、资料等)等全过程。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货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至2019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标的物的设计和供货能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并完成两个及以上同类别项目,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生产和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接受被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及处在河北省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②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在4年内不接受其投标;③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④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罪的;⑤近3年内,在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所属公司及项目部撤换的;⑥投标人与招标人互相参股或相互任职。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 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間:2020年9月14日10:00至2020年9月21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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