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名称 | 本溪鑫暾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电厂配套道路、排洪渠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0676-076020Z07301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0-09-11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0-09-18 | |
一、招标条件 | ||||
本溪鑫暾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电厂配套道路、排洪渠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招标人为本溪鑫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县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小市园区B区。 2.2项目编号:0676-076020Z07301 2.3工程规模:本溪鑫暾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电厂配套道路、排洪渠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2020年12月15日前。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分别是: 标段一:厂区环道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二:厂区环山排洪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三:厂区外中水水池及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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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标段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段二和标段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工程设计相关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間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施工与设计接受联合体);施工、设计、采购单项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委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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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 ||||
五、投标参与(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 ||||
1.时間: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間、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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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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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