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风机基础Ⅷ标段施工工程 项目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项目Ⅷ标段风机基础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龙源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矿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Ⅷ标段(8台高桩承台)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海域,共安装8台单机容量4.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2MW。风机基础采用高桩承台基础型式,承台上部采用基础环与风机塔筒相连。承台采用强度等级为C50的高性能海工混凝土。基础桩基为钢管桩。其中B44#机位为八桩承台基础,采用8根直径1800mm的钢管桩;B34#、B43#、B45#、B48#、B50#、B51#和B59#机位为六桩承台基础,采用6根直径1800mm的钢管桩。
本次设计基础承台底模按封底砼型式考虑,图中封底砼仅为示意。实际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方案对基础承台底模结构布置进行专项设计,并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后报监理批准后实施。但底模(按封底砼考虑)厚度不应超过0.8m。本风电场8台风机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至东罗盘岛拟建220kV升压变电站,再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至南日岛陆上已建220kV升压变电站,其路由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标段范围内。本工程风机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
2.2 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名称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矿粉 |
S95 |
吨 |
70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投标人获得ISO9001 、ISO14001、OHSAS18001或者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供应自己工厂生产的矿粉,具有与矿粉产能配套的分选设备,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也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也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6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3.7 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委托代理权的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2 生产能力证明
4.3 近年财务状况表
4.4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4.5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4.6 履约信用证明
4.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4.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5.投标人注册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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