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冀州泰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500t/d焚烧炉1×12MW发电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冀州泰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500t/d焚烧炉+1×12MW发电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采购已由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州发改核字【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冀州泰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500t/d焚烧炉+1×12MW发电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采购建设地点:冀州区城区西南3公里,衡水宝洁生活垃圾处理场西侧
2.2招标范围:衡水冀州泰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500t/d焚烧炉+1×12MW发电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如下所述(但不限于此):本机组范围内的主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系统的各个专业的调试;公用设施及系统各个专业的调试(不包括火灾报警系统);主厂房外的外围设备及其系统各个专业的调试;其中含主厂房内外小程控、公用系统和外围系统的PLC程控及其他系统的调试;《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办法》中要求的全部调试项目;配合由制造厂负责调试的项目;各专业启动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启动试运阶段工作;分系统及整套系统试运期間的工作,168h试运及机组性能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火电工程调试资质乙级及以上,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并至少有3个350t/d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的调试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3.投标人曾经承担过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调试工程工作。本标段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a)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资质等级证书;c)ISO9000认证证书;d)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合同复印件;e)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调试总工程师、调试副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拟在本工程现场或不在工程现场的管理和主要人员情况;f)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g)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6.投标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盖章确认。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0-09-10 09:00至2020-09-16 16:00(北京时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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