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公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2 招标编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汝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21157
2.3 建设地点:汝南县静脉产业园规划用地内。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 内容:厂区绿化工程、综合楼及主厂房部分区域装饰装修工程、综合楼及主厂房幕墙工程(含烟囱、垃圾坡道)、主副大门、钢结构形象牌及甲方另委的其他工程等。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并包括乙方为完成工程而发生的相关的施工措施、管理、配合及验收等工作。
2.8 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和监理人共同签发出的开工令中规定的开工日为准,实际工期是开工日至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其中非乙方原因等待验收时間可扣除但应包括乙方整改修补的时間。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人出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承诺)。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招标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业绩要求: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間为准),具有1个总规模50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开标时需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間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总价500万以上装修工程业绩及1个1600万以上幕墙工程业绩。
(3)以上两项业绩满足其中一项即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4日18:00前(北京时間、节假日除外)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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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