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调剖、调驱项目化学药剂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
交货期: | 根据实际订单需求供货 |
数量: | 一批,详见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
交货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马村码头 |
项目概况: | 为了有效的控水增油,提升老油田产量,2020-2023年中海油计划在南海西部油田陆续进行多井次的调剖、调驱技术现场应用,改善水驱效果,达到提高采收率的目的。 招标内容预估数量:乳液聚合物100000KG、耐温耐盐乳液聚合物100000KG、复合交联剂50吨、增强剂20吨、稳定剂20000KG、复合凝胶A剂50000KG、复合凝胶B剂50000KG、预交联颗粒50000KG、耐温耐盐冻胶分散体50000 KG、表面活性剂20000KG、硅酸钠/Na2SiO3:50000KG、微线团调驱剂100000KG、采油用调剖剂柔性尼龙颗粒100000KG。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化工产品制造或销售。注册资本大于等于300万。 2、提供满足招标人指标要求的具有化学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三项化学药剂的供货业绩,且年销售量累计50吨以上(年度协议采购订单可累加)。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及数量;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本身无法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予以证明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提供列表中合同得扫描件(敏感信息可隐去)。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2017年-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間: | 2020年09月08日到2020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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