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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热电联产12MW+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09 阅读次数: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热电联产12MW+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804G20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热电联产12MW+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项目 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电力【2020】4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春市南岔热电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拆除伊春市南岔热电厂原有2台6MW机组,改建1×12MW+1×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2计划工期:2020年10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共计427日历天。 
2.3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 2800 万元。
2.5建设地点:伊春市南岔县南岔热电厂原厂区内。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施工安装、调试(包括单体、分体整套启动)直至投入正常运行(EPC)、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期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截止的所有时間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間为2020年09月08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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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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