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配套码头新增货种安全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0年9月8日
项目编号:0747-2060SCCZX135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配套码头新增货种安全评价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服务工作内容和要求:
3.1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拟利用码头现有装卸设施在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作业区3#泊位新增凝析油卸船、5#泊位新增三甲苯、重芳烃、碳十粗芳烃装船功能;在外走马埭2#、3#泊位新增重芳烃、船用燃料油装船,4#泊位新增混合碳四、MTBE、装船和LPG卸船,5#新增混合碳四、MTBE装船和LPG卸船,6#泊位新增MTBE装船,7#泊位新增重芳烃装船,8#泊位新增重芳烃、船用燃料油装船,18#泊位新增烷基苯装船,20#泊位新增石脑油卸船。
3.2 评价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为依据,通过现场考察及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考评,并对相关行业的类似工程进行调研后,建立相应的安全评价模型,对该建设项目在总平面布置、工艺过程、工艺布置和操作条件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价,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最后形成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斗尾作业区、外走马埭作业区新增货种的安全评价报告。
3.3 评价机构负责准备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会所需要的所有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3.4 评价机构负责项目新增货种的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会的会务组织和相关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5 评价机构应根据新增货种的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会的评审意见修改安全评价报告并完成报备稿,协助采购人准备报备资料。
3.6 评价机构所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质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4. 服务期限:本项目安全评价的总工期为30个日历日。评价机构应于收到委托书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向采购人交付本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送审稿;在申报过程中,需要修改或完善报告时,应负责及时无偿完成。
5.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間: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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