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基础监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基础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50%,银行贷款50%。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基础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洛阳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单罐罐容1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8座,总库容80万立方米。
2.4建设投资:95056.91万元(含税)。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6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450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监测基准网的建立及复测、储罐基础沉降监测、储罐基础锥面变形监测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工程测量专业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基础监测或沉降观测(含单罐罐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钢制储罐沉降观测)服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基础监测或沉降观测(含单罐罐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钢制储罐沉降观测)服务项目项目经理业绩。
3.4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基础监测或沉降观测(含单罐罐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钢制储罐沉降观测)服务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間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时間:2020年9月8日09时00分至2020年9月14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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