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检索 电话:13651227993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研究 > 正文

上海电力大学1MW节能环保综合试验炉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07 阅读次数: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上海电力大学1MW节能环保综合试验炉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电力大学1MW节能环保综合试验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間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力大学1MW节能环保综合试验炉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4-05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20201124)
3、预算编号:00-20-412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MW节能环保综合试验炉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
7、采购预算金额:2255400.00元(国库资金:2255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最高限价:22554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0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4 16:00:00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您还未签收报名,签收报名后可查看招标公告文件附件内容。
如您已有本招标平台的帐号,请直接 >>登录; 否则请先进行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提交您的公司信息。
 
 
会员注册登录
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今日热点搜索
本月热点搜索
京ICP备12022612号-2   京公安网安备1101072000360号   ICP证:京B2-20221094   技术支持:中国电力

中招国信(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8号院2号楼 电话:010-6880 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