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塔金山区分公司2020年低速二轮充电桩设备、安装及运维总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铁塔金山区分公司2020年低速二轮充电桩设备、安装及运维总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Q-310116-20200724104143),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金山辖区内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进行低速二轮充电桩设备的安装与运营。2020金山区预计安装800个端口的充电桩设备,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1.2 实施地域:金山区域
1.3 采购内容:低速二轮充电桩设备、安装及运维总包
1.4 服务/交货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并提供所有项目安装完成后3年维保服务
1.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 技术要求:应答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7 承包方式:双包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人将被否决。【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资质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4 业绩:2019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6日期間(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間为准)具备“贰万”以上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为买卖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7 应答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应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9日(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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