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态二氧化碳罐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A139R)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态二氧化碳罐车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用液态二氧化碳罐车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A139R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菏泽市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态二氧化碳罐车公开招标,需采购矿用液态二氧化碳罐车4台(套)。设备组成主要包括:每台(套)矿用液态二氧化碳罐车由1台矿用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装置(液态二氧化碳保温储存罐)、1台自增压汽化器和2台矿用平板车组成(矿用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装置和自增压汽化器分别固定在平板车上)。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安装、调试、保修、技术、5%易损件、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主要技术参数:
(一)矿用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装置(液态二氧化碳保温储存罐)
装置主要由低温液体贮罐、框架、操作箱等组成。
框架要能够保护罐体、管件、阀门等全部元件。框架上方设置有起吊环,可通过防爆柴油动力单轨吊机车进行吊装。
操作箱内设有液体进出阀、放空阀、气体进出阀、安全阀、测满阀、压力表、液位计等。
装置在出厂前应进行脱脂处理,所有阀门、仪表、管件均按适用于二氧化碳要求处理。
1. 有效容积:2.0m3
2. 最大载重:2000kg
3. 重量:1450-2530kg
4. 工作压力:2.6MPa
5. 设计压力:2.73Mpa
6. 耐压试验:3.14Mpa
7. 设计温度:-40℃
8. 充满率:95%
9. 主体材料内筒/外壳:16MnDR/Q345R
10. 充装介质:LCO2
(二)自增压汽化器
自增压汽化器主要由纯铝制星型管、铝制集结管、角铝、槽铝及不锈钢法兰等部件组成。
主要作用是:将储罐所释放出的低温液体,以自热方式转化成为气体,使其体积膨胀压力升高,给储罐补充压力;主要能源来自于环境空气自身所带的热能,并以热传导方式通过导热片将热量传导给该汽化器,不需要外界专门的提供热源。
设置有起吊环,可通过防爆柴油动力单轨吊机车进行吊装。
1. 工作压力:0-3.0MPa
2. 试验压力:2.8MPa
3. 设计压力:3.0MPa
4. 尺寸:2300×1200×1200mm
(二)矿用平板车
矿用平板车用于承载二氧化碳储罐和自增压汽化器,采用螺栓等可解除固定方式。二氧化碳储罐包含框架尺寸不得大于平板车面板尺寸。
1. 外形尺寸:(长×宽×高)3650×1350×450mm,面板尺寸为3250×1350mm(高度从轨道面算起为450mm)
2. 轨距:900mm
3. 轴距:1100mm
4. 载重:5000kg
5. 最大牵引力:120kN
6. 牵引高:320mm
7. 车轮直径:φ300mm
8. 连接装置:Φ60防脱插销及Φ36三环链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 货 期: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实际安装进度安排,合同生效后,供方在1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并能确保设备能够全部到达现场,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具体交货时間由使用方提前通知,如不能按期交付,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国内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 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間和运行时間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間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三、电子平台注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加工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間止的有效时間)。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平板矿车另外需要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投标方提供设备已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間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間:2020年09月04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間:2020年09月08日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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