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2×330MW机组安全性评估服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2×330MW机组安全性评估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5147,招标人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建设有2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60MW。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31机组1990年10月投产发电,#32机组1991年11月投产发电。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距离成都市157公里,距离江油市6公里。
鉴于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330MW机组已运行将近30年,根据DL/T654-2009《火力机组安全性评估技术导则》第4条安全性评估条件的a)款:已运行30年或20万h(含20万h)以上的机组应进行安全性评估的规定。江油发电厂2×330MW机组需确保安全环保,保障电力供应及川西电网、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需对2×330MW机组安全性进行评估。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2×330MW机组(编号:#31、#32机组)锅炉部件、汽轮机部件、发电机转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进行安全性评估。详见技术部分。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限:总工期50天(日历日,下同)。其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应完成2台机组现场评估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10天内应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
(3)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間)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3个及以上金属检验项目或1个火电机组延寿评估业绩。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提供2019年8月以来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金属检验项目或延寿评估业绩。
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且未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10日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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