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双维上海庙能源公司专项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代理服务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双维上海庙能源公司专项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代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3991,招标人为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空冷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属于新建工程,一期建设2×1000 MW超超临界燃煤間接空冷机组,总体规划考虑再扩建2×1000MW机组。电厂以500kV出线与电网连接,年利用小时5500小时。
招标范围:(1)梳理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机组工程所有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最大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优惠政策备查表清单。(2)编写国家税法规定涉及所得税优惠事项的税务审核报告,形成书面留存备查资料。
(3)备查资料完整、详实;满足税法及税务机关的要求。
(4)配合各级税务稽查,负责对稽查部门提出疑问的解答、沟通、规避稽查风险,直至争议或风险消失。
(5)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两台机组的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当年12月末为止,审核委托企业增值税、土地使用、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对其中的涉税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涉税风险审核报告;因受托方原因,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期限:2023/5/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4A级(含4A级)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3)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3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专项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代理(含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设备抵免)业绩,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时間及合同签章页。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3年以上的税务师执业证,至少具有一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项目专项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代理业务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8月3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7日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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