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20]-工程-公开-0213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额6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桥靠热源厂与新城区三合村热源厂;
(三)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主要包括燃烧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鼓风机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含安装),且包含锅炉房原有燃烧机等设备的拆除。
本工程选用低NOx型燃烧器更换原燃烧器,更换后NOx<50mg/ Nm³(基准氧含量3.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呼公资交字[2020]-工程-公开-0213-01-1 |
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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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日历天 |
600 |
呼和浩特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含安装),主要包括燃烧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鼓风机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含安装),且包含锅炉房原有燃烧机等设备的拆除。
本工程选用低NOx型燃烧器更换原燃烧器,更换后NOx<50mg/ Nm³(基准氧含量3.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上传系统),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 “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4)经销商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 間: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間)。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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