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沈西厂制粉系统综合提效研究与应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沈西厂制粉系统综合提效研究与应用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975,招标人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由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两台330MW亚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2年3月28日及2012年4月26日正式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660MW。锅炉设计煤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原煤,校核煤种为内蒙古白音华1#露天矿煤炭。磨煤机为长春发电总厂MPS-190型号。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东北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东北公司沈西厂展开制粉系统综合提效研究与应用的工作。工程包括锅炉制粉系统流场优化及综合提效改造设计、材料供应及安装施工,并负责现场技术培训、改造后的调试、锅炉运行指导、配合相关试验等工作等内容。
2.2招标范围:东北公司沈西厂1号机组制粉系统综合提效研究与应用主要包括A、E磨煤机动喷咀环改造和D磨煤机一次风提温改造,该改造所涉及的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工程包括锅炉制粉系统流场优化及综合提效改造设计、材料供应及安装施工,并负责现场技术培训、改造后的调试、锅炉运行指导、配合相关试验等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须至少完成两个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制粉系统提效设备改造的业绩,且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证明(包括竣工报告、用户投产证明或用户结算证明等,用户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此,但必须能够明确表述运行期限),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签订合同前提供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7日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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