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和动力厂锅炉脱硝两个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建招第062号
本项目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和动力厂锅炉脱硝两个项目施工监理。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及配套225t行车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标段:动力厂278t/h锅炉烟气增加SCR脱硝及湿式电除尘装置施工监理
两个标段可同时授于同一投标人也可能拆分中标。中标后按以上两个标段分别签订两个商务合同。
二、项目地点:拟建的项目位于三钢集团厂区内。
三、工程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及配套225t行车工程施工监理
本标段包含两个合同内容:
(1)炼钢厂3#连铸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其中:设备费5932万元;建安费1066万元。
(2)炼钢厂225t/80t冶金铸造起重机总承包工程,其中:设备及安装费1280万元。
第二标段:动力厂278t/h锅炉烟气增加SCR脱硝及湿式电除尘装置施工监理
本标段包含两个合同内容:
(1)动力厂278t/h锅炉烟气增加湿式电除尘装置EPC总承包工程,其中设备费512万元;建安费85万元。
(2)动力厂278t/h锅炉烟气增加SCR脱硝装置EPC总承包工程,其中设备费972.0478万元;建安费391.2338万元。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各种管线的安装及其它工程配套设施施工、竣工档案资料及工程保修阶段服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监理工期
本工程计划监理进场时間:合同生效时間,监理合同完成时間:四个合同计划完工时間2020年12月30日 ,项目竣工时間为完工后2个月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冶炼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3至投标截止时間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5.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实施的冶金行业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炼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职称:高级工程师。
5.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六、 购买招标文件时間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間,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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