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河北灵寿县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监理 | 1 | 10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
01 | 河北灵寿县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监理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的相类似的业绩;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近5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总容量50MWp及以上规模国内光伏电站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须持有由建设部、人事部颁发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担任过2个总容量50MW及以上规模国内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监理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年富力强,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各专业工程师(土建、安装、造价、调试、安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类证书或者具有市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工程建设管理3年以上、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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