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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2020年第二批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28 阅读次数: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2020年第二批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2020年第二批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项目,项目编号:YDTT-2018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行业拓展部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采购内容: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13套。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搬运、安装及调测(注:所需配套物资电源线、逆变器、网线、保护管等配套物资均为乙方提供)。
1.2项目预算:54.35万元(含税)13%。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1.5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维保5年。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1.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其他:
1.8.1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1.8.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设备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审计结果支付乙方至审定金额的95%,其余5%尾款质保期(终验结束后6个月)结束后支付 (在乙方服务期内,由乙方负责其产品的日常维护、维修,如乙方未能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及维护则需按损坏设备价格全额赔偿甲方)。
1.8.3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8.4报价方式: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以%形式体现。上限折扣为100%,应答人所报折扣不得大于等于100%,否则否决其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同时应答人2017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查为准,须提供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3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应答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为准,须提供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5企业信誉:应答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取消应答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法律纠纷及各类信访纠纷问题(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应答。应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09月01日24时00分(北京时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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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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