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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27 阅读次数: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20]635号批准,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项目地点: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摆茅村水井凹组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建设工程(房屋及市政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国有资金1259420000.00
(五)计划工期:勘察周期为20天;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提交主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完成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招标范围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入炉),建设3条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3台中温次高压(6.4MPa/450℃)的自然循环水管余热锅炉;全厂设置2台30MW的凝汽式汽轮机+2台35MW的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辅助设施。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40700平方米。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点规定的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最多不能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3.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3.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3.3业绩界定: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单台炉规模750吨/日及以上垃圾电厂的设计业绩(炉排炉,设计业绩至少含施工图设计)。注: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間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合同内容须包含施工图的设计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完全反映相关指标要求(如单台炉规模750t/d或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投标人可补充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如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也应为负责设计的一方。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应满足)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3.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且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3.2内容
(五)其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20-08-26至2020-09-04,购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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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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