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主厂房行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海口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厂房行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安科技开发区
2.2项目的建设规模为:2台460MW级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发电机组
2.3项目的建设工期:首台机组投产时間为2022年03月28日,第二台机组2022年05月28日
2.4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20TQDQ-HKXC001
2.5设备(标段)名称为: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项目主厂房行车设备采购
2.6设备(标段)数量分别为:1台套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为:主厂房行车
设备配置情况以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
主厂房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设备起重量:130 t/25 t/10t/10t(暂定)
工作级别:A3
起重机跨度:53.8m(暂定)
轨顶标高:16.3m(暂定)
大车导电形式:H型安全滑触线
起重机调速方式:
大车调速方式:变频调速
小车调速方式:变频调速
主钩调速方式:变频调速
副钩调速方式:变频调速
1、桥式起重机:1套/全厂
2.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
2.9设备(标段)交货期分别为:合同签订后180天(暂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投标人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間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销售、设计、制造相同及以上容量机组的4台套设备业绩;
2、运行业绩:投标人近5年具有相同及以上容量机组的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2台套,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間,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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