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丰宁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沼气应急火炬比选公告
日期:2020年8月24日
比选编号:HBCT-200619-003
1.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丰宁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核字【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电科工(承德)生物质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沼气应急火炬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河北华电丰宁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我国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五道营乡南七道沟。项目年产沼气量438万Nm3,发电装机容量:2×600kW,所发电力全部上网。年产优质固态生物有机肥料14000t。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沼气应急火炬设备1套,含设备的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搬运、现场开箱交货、测试、现场安装指导、现场技术培训、试运行、交接验收以及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4 交货地点
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须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2015(含)至投标截止时間必须具有5个以上沼气应急火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业绩,并且具有2年以上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参考。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或者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比选中同时报价。
3.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間尚未解除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6日,领取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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