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含铑废催化剂回置再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C328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含铑废催化剂回置再生的招标人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含铑废催化剂回置再生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328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含铑废催化剂回置再生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人生产醋酐的性质以及现场工艺生产条件,提供能够满足性能及技术要求的三碘化铑催化剂并提供优质的现场及售后服务。
催化剂规格参数
铑催化剂的回收要求以三碘化铑的成分回收,其含量指标要求见下表:
项 目 |
指 标 |
项 目 |
指 标 |
铑含量 |
19.7~21.28%(wt) |
Ir |
<0.005% (wt) |
溶解度* |
≥99.75% |
Pb |
<0.005% (wt) |
硫化物 |
<0.01% (wt) |
Ni |
<0.005% (wt) |
铁离子 |
<0.005% (wt) |
Cu |
<0.005% (wt) |
卤素元素(以Cl计) |
<0.005% (wt) |
Fe |
<0.005% (wt) |
Ag |
<0.005% (wt) |
Cr |
<0.005% (wt) |
Au |
<0.005% (wt) |
Ca |
<0.005% (wt) |
Pt |
<0.005% (wt) |
Na |
<0.05% (wt) |
Pd |
<0.005% (wt) |
K |
<0.6% (wt) |
* 溶解度指在100℃,CO分压0.359 MPa(表压)条件下,三碘化铑在醋酸水溶液中的溶解度。 |
技术服务的目标: 通过采用乙方焦油中铑回收技术,将甲方醋酐装置生产中形成的含金属铑的母液进行焚烧加工、提纯,回收金属铑,合成三碘化铑催化剂(铑含量 19.7~21.28%)。
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负责从甲方提供的含铑的母液焦油中,对金属铑进行回收;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与处理的母液中含量相对应的三碘化铑催化剂。
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负责联系具有危险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至甲方拉取含铑的母液;装、卸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交 货 期:中标签订合同后1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先提供100公斤三碘化铑使用,30日内由乙方再向甲方先提供200公斤三碘化铑使用,后续双方商定不影响生产需用节点到货,提供三碘化铑催化剂量从总回收量中减除。
金属铑回收指标:以焚烧后的分析数据为准,同时回收铑含量不少于总铑量的≥85%。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付款方法及方式:回置再生三碘化铑交货全部完成后开具全额增值税13%发票,处理费用包括焚烧费、精炼费、加工三碘化铑费。按竞标当日《中国金属资讯网》综合铑价格结算扣除焚烧费、精炼费和三碘化铑加工费用。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省内企业15个工作日,省外企业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危废转移手续,并在我方指定的时間内,转移标的物。
评标依据:以满足交货期。焚烧费、精炼费、三碘化铑加工费综合报价低的为中标依据。
名称 |
单价 |
备注 |
焚烧费: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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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炼费: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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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碘化铑加工费: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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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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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内催化剂回收再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参考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明细、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間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进行电子化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間止的有效时間)。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或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間:2020年8月21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間:2020年8月2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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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