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委托,对长岭分公司复合相变换热器所需复合相变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814-2109-9774-B1 2.项目内容:长岭分公司复合相变换热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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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换热器3168×2471×1249 09CrCuSb | 1.00 | 台 | 包1-复合相变换热器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1月30日、长岭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18#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具有在石化行业硫磺回收装置上复合相变换热器稳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及相对应的技术协议(原件备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間:2020年8月20日8:00时至2020年8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間,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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