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4000-BPB20200017/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92-206B0334031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类型、规格及数量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颜色 |
适用介质 |
单位 |
数量 |
1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 |
SDR11 dn63 |
橙色或黑色 |
天然气 |
个 |
90 |
2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 |
SDR11 dn90 |
橙色或黑色 |
天然气 |
个 |
220 |
3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 |
SDR11 dn110 |
橙色或黑色 |
天然气 |
个 |
320 |
4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 |
SDR11 dn160 |
橙色或黑色 |
天然气 |
个 |
460 |
5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 |
SDR17.6 dn160 |
橙色或黑色 |
天然气 |
个 |
50 |
6 |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 |
SDR17.6 dn200 |
橙色或黑色 |
天然气 |
个 |
70 |
合计 |
1210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单价,且在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固定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有效期:12个月。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由招标人分时段下订单,中标人在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域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41.8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级别A级,品种范围为其他非金属及非金属复合压力管道元件,燃气用聚乙烯球阀。(本条仅适用于国内制造商)
3.3国产产品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进口产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PE球阀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的,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4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经营进口货物的合法证明,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同样效力的证明。
3.5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通过CNAS认证)出具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双放散球阀(至少有本项目中的一个规格)型式检验报告。
3.6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間:2020年8月20日8:30至2020年8月31日17:30时(北京时間,同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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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