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改项目,已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改;
2、招标范围:重整装置反应系统隐患整改项目施工,主要包括:
改造重整产物分离罐1台、重整氢增压机入口分液罐1台、1号再接触罐1台、1号再接触空冷器1台、2号再接触空冷器1台;更换重整进料换热器1台;新增重整氢换热器1台、重整产物空冷器1片、一级增压机入口空冷器1片及相关配套设施。另增加再生氯吸附系统改造和再生催化剂提升线改造部分内容。
3、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主要工程量和设计资料”。
4、实施地点:
招标人厂内;
5、工期:
在招标方2021年装置停工检修期間完成,招标方要求提前场外预制的,按标人计划执行;
6、技术要求:
6.1、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图纸规定的标准或规范和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6.2、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各标准、规范不一致之处,在符合合同要求和目的的前提下,按照最严格的内容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石油承包商准入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1、具有有效的省(直辖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及等级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意执行中国石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标准。
4、近3年具有油炼化行业具有工程建设、技措改造施工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业绩。
5、近3年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6、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停业、破产情形;
7、投标人具有自行完成本招标工程的能力,本工程禁止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
20日至2020年
8月
26日,上午
9时至
11时分,下午
2时至
4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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