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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干燥器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18 阅读次数: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基地一期项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干燥器招标公告

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镇海基地项目PP装置1531-P0032-0027-干燥器-chenbj所需干燥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910-2107-9686-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镇海基地项目PP装置1531-P0032-0027-干燥器-chenb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立式圆形容器Φ2200×8200~8300×10 S31803 Ⅰ类 1.00 包1-干燥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3月10日、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⒎ 本批物资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⒏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中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4.⒐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⒑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商务合同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1年3月10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质保期(相应条款详见《设备采购合同》,质保期要求以商务合同条款为准),提出偏差否决投标。 6.⒒ 业绩要求: 卖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与本设备相适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并须在30万吨/年及以上环管或多区工艺聚丙烯装置上至少有2家用户且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运行业绩可以合同上的交货期为准推算(即合同交货期至少要在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年)或提供用户出具的运行3年及以上的证明。 7.⒓ 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及相关附件要求投标,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偏差必须在偏差表提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负偏差。 8.⒔ 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售卖时間:2020年8月18日8:00时至2020年8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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