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进度 |
分宜电厂氢气采购 | 合同签订后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根据电厂生产需求分 批供货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2020-FD-JXDL-00 00-1-0017-1/11 |
分宜电厂氢气采购 | 1 批 | 分宜电厂建设有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以 1*330MW+1*210MW 循环流化床机组,本标段为该厂日常耗用氢气,年预估量为 5900 瓶(40L/瓶)。供货期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根据生产需要分批次供货,上述为 的预估量,期满合同终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电厂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分宜电厂氢气采购 | 一、基本条件 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a、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氢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b、签订合同时需所供危险化学品(氢气)的制造许可证。 c、运输和储存允许分包,签订合同时需投标方或委托方运输(储存)方的危险货物运输(储存)许可证。 d、上述证件以提供原件的彩色复印件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 2 个工业用氢气供货(供货期不少于 180 天)业绩,以提供 2015 年 1 月至今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包括上述业绩所要求的所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安全要求: 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 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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