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进度 |
工程公司外高桥电厂煤码头岸线送电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交货期限:2020年9月10日之前完成设备交付。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2020-HD-SHDL-SDT Z-1-0204 -1/3 |
工程公司外高桥电厂煤码头岸线送电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1批 | 码头岸线送电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采购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及备品备件供货、运输、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交货期限:2020年9 月10日之前完成设备交付。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工程公司外高桥电厂煤码头岸线送电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近三年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中无不良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需为变频电源专业生产能力厂家,或为取得投标变频电源品牌(或制造商)产品授权的集成商。如为集成商,必须取得投标变频电源品牌(或制造商)产品授权书; 9、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有800kVA或更大容量变频岸电系统在5万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近5年内2套及以上具备成功连船两年以上运行的业绩(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盖章页以及验收证明和连船报告等)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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