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业绩要求 | 截标时間 |
1 | RNFW2020GJT061012-Z | 办公场所修缮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需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并生成的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应答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应答截止时間(以网站页面信用信息生成时間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服务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間止,至少承接过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项目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8)项目结算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10)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11)应答服务商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3)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授权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2020年 06月30日09:00(北京时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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