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总承包工程 | 山东省海阳市南侧海域,风电场离岸距离约 37km~ 43km。 | 300MW | 海上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时間 2021 年 1 月,计划竣工时間 2021 年 10 月。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CPCEC/SH-ZB- 25-2020-33/2 | 海上主体工程施工 | 58 台机组单机容量 5.2MW 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基础防护; 风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验收与施工现场交接,风电机组及塔筒设备的安装、验收,塔筒内平台设备間电气接线、试验,配合主机厂调试等; 海上升压站基础的施工;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的电气设备安装(陆上建造基地 内),上部组块的海上安装就位,风电场的带电联动试运行,工程分系统、整组调试(除风机厂家调试外)工作,及配合海陆联调; 58 台风机基础、升压站基础、海缆路由扫测等; 220kV 和 35kV 海底电缆的运输与敷埋施工、电缆终端连接、交接耐压试验、附属设备等的施工、海底电缆上下平台施工与试验测试、各类试验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220kV 电缆登陆定向钻施工、电缆登陆端警示标牌设施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 海上工程(含海上工程设计、建造、施工、试验、调试等所有标段)所需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本标段所需通航安全警戒、警示等船机设备、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永久航标工程采购、安装施工及临时航标的采购、安装施工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并须满足海事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负责建设、海洋、海事等本工程施工所涉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配合招标人创优策划。 |
计划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第一根桩基础施 工;2021 年 5 月 31 日首批风机并网发电; 2021 年 9 月 30 日全部风机并网发电;全部投产后 6 个月内完成工程验收。2020 年 12 月 21日,海上升压站基础及导管架施工完;2021 年 5 月 1 日,海上升压站带电;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 2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海上主体工程施工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安全业绩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安全生产 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不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限期内。 5、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6、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施工船机设备设施、人员、 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专项资格条件: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或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1)具有海上工程桩基结构施工经验。 (2)具有海上风电工程风机和 2000T 以上海上固定平台吊装经验。 10、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拥有 5 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必须具有相关安全证书; 投标人应设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海上工程项目负责安全管理的经历。 1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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