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采气厂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技术服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采气厂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技术服务。 1.2项目概况及范围:为持续提高第二采气厂干部员工的 HSE 意识、知识和技能,确保干部员工的安全综合能力满足风险管控需求,开展第二采气厂400余名干部员工的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评估对象包括:2018年以后新晋副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班组队站负责人。评估项目实施需编制《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实施方案》,根据不同人员职责分工,分别建立访谈清单;实施现场测试、访谈,形成个人评估小结和整体评估报告。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1.4实施地点:第二采气厂所辖区域 1.5资金情况:企业自筹。 1.6计划投资: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2-F067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 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三年(指从2017年1月1日起至谈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石油石化行业HSE履职能力评估(包含HSE咨询业绩,如:双体系、HSE体系审核、管理评审、标准化建设等)类似业绩(合同和对应结算发票彩色复印件); 2.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师资质或中石油HSE咨询师资质或中油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项目负责人须身份证、提供资格证书、需提供服务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单据彩色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提供两网站截图,并附网址)。 2.6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間: 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4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間,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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