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国家电投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电总承包工程 | 山东省海阳市南侧海域,风电场离岸距离约 37km~ 43km。 | 300MW | 计划开工时間 2020 年10 月,计划竣工时間 2021 年 10 月。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CPCEC/SH-ZB-25-2020-32/3 | 海上升压站消防相关系统 | (1)负责一套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移 动式灭火器的深化设计、制造、工厂验 收(海关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配合消 防验收及现场培训等。 (2)应完成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 统、公共广播系统(兼作消防广播)、火探管灭火系统的图纸设计、材料采购、 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 货、提供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施工安 装、调试、消防图审、消防报审、验收、 试运行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
交货期:2020年9月30日 交货地点:升压站加工基地交货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海上升压 站消防相关系统 |
(一)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 产企业。 (二)专项资格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分包商应具备消防工程国家总包一级施工资 质,消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内,消防设备在海洋平台、船舶或其他海工领域具有至少3个同类设 备合同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 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签约主体、合同签约时間、供货范围等内容的页面。 3.本项目所选用的高压细水雾系统需具有中国船级社CCS或挪威DNV出具的型 式认证证书,并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CCCF认证。 4.本项目所选用的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应具有中国船级社CCS的认证。 进口产品需具有UL/FM/VDS或同等产品生产国有效认证,并且具有国内权威机 构消防认证。 5.本工程所选用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需具有国内权威机构消防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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