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2020年二季度燃烧器及配件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采油厂2020年二季度燃烧器及配件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一采油厂2020年二季度燃烧器及配件等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0-XA302-WZ2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物资采购项目:本项目为第一采油厂2020年二季度燃烧器及配件等物资采购上报的49等大类的所需物资,主要包含:全自动燃气燃烧器、燃烧器配件、真空加热炉配件等,划分为1个标段,预计总采购金额72万元。具体采购明细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带量招标。
(3)交货时間:合同签订后35日内。
(4)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范围内,延安市志丹、安塞及宝塔区境内。
2、需求单位:第一采油厂各生产单位。
3、项目承办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处于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或长庆油田分公司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行为资质暂停期内或终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企业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的证明材料判定为不合格,证明材料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接受单独递交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7日至2020年06月03日,登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