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车河镇雁翔选厂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车河镇雁翔选厂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已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治理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丹县车河镇灰乐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南丹县车河镇雁翔选厂(原侨联选矿厂)污染场地修复,在雁翔尾矿库(原溢发尾矿库)基础上改扩为库容120万立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填埋库及下游农田的环境修复。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間的工期,包括设计、施工工期)为 300 天(日历天)(工程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7月至2021年 5月。
招标范围:与本工程内容的相关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 月21日时30分至2020年6月22日17时00分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