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虞城豫中分公司钢构防火厂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虞城豫中分公司钢构防火厂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虞城豫中分公司钢构防火厂房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虞城豫中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的供应商参加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虞城豫中分公司钢构防火厂房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商丘市虞城县境内
2.2项目名称: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虞城豫中分公司钢构防火厂房改造项目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采购内容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46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工期: 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谈判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0供应商在谈判时需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或网页截图,显示查询日期)加盖公章且附入响应性文件中(查询时間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11本次谈判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間:2020年 5月 13 日至2020 年 5 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