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镇海基地项目垫片框架协议所需垫片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601A/B/C-5307-4045-B1 2.项目内容:镇海基地项目垫片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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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非标基本型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2 | 非标带外环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3 | 非标带内环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4 | 非标内外环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5 | 标准基本型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6 | 标准带外环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7 | 标准带内环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8 | 标准内外环缠绕垫片 | 1.00 | 件 | 包-B1-缠绕垫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3年12月31日、镇海炼化基地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近三年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由于供应商原因,已被中国石化进行违约处理,并处于违约停用期内。 3.近3年在国内外石油石化行业炼油化工装置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经最终用户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是指2016/2017/2018. 4.申请人最近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最近3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近年度流通比率不低于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6.近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60%否决,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7.近连续3年总利润率不低于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近三年是指2016/2017/2018. 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9.要求具有覆盖招标物资范围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性质生产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間:2020年4月30日8:00时至2020年5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間,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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