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2020-2021年度通用钢制管件框架招标公告
兰州石化公司2020-2021年度通用钢制管件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SH-ZB2020BJ-002
一、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2020-2021年度通用钢制管件框架采购已由公司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计划已下达,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材料名称:通用钢制管件框架物资(兰州石化公司生产装置检维修中通用管件,不包括特殊及非标管件,明细详见附件1):
2.2、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管件制造标准,且保证按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生产。相关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459-2017、GB/T13401-2017(口径大于DN6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管道器材标准:SH/T3408-2012、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美标):ASME B16.9
2.3、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库房(买方负责卸货)。
2.4、交货期:按订单要求到货。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增值税、运杂费等)。
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并且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款(按照不低于50%比例支付电子或纸制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超市物资付款方式:每月统计出库用量,卖方按实际出库用量提供发票,卖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款(按照不低于50%比例支付电子或纸制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评标方法及其他须知
4.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2、本次招标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带量招标,按规格报每件的单价,按数量合计总价(数量按2018.1.1-2019.1.1年度实际用量的平均数量,没有量的按1统计)。招标明细(详见附件),厂家产品出厂必须要有永久标识:厂标、规格、材质、标准等;
4.3、投标人报价按规格型号(尺寸大小)、材质依次递增或递减,价格结构要合理。如果存在相同材质、同一压力级别管件:大口径价格低于小口径价格;相同口径、同一压力级别管件:高材质价格低于低材质价格;相同材质、同一口径管件:高压力级别价格低于低压力级别价格;计算错误(指影响评标实质性的结果)等情况,则按废标处理;
4.4、框架价格按招标有效投标的带量最低投标价单价执行,如果拟中标投标人报价中分项单价高于所有的投标人报价分项单价平均价时,按照报价分项单价平均价执行;
4.5、框架价格执行时間:以签订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4.6、框架供应商在书面声明接受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厂家中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二名,供货金额按6:4比例分配。若以上二家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时,可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分公司油炼化〔2011〕48号文件中管件短名单内的供应商组织招标采购。
4.7、对于拟中标的供应商,招标明细中未包含的通用规格及材质的管件需要增加时,根据招标明细中的型号和材质,价格按尺寸比例增加或递减,最终价格由计划处备品备件价格管理确认后,纳入框架物资管理;
4.8、供货质量保证:中标供应商保证所供物资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生产制造标准。到货后,按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节物资到货验收管理制度进行检验(每批次按10%抽检,每年两次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对于依据特种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属于主要受压元件的(如锅炉产品及受压元件,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等),在制造过程中,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证书(正本)与对应的产品同时提供给甲方;
4.9、框架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则取消框架供应商资格并保留赔偿责任:
(1)不能执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2)超供货周期30天,对工程及生产检修造成影响;
(3)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到位、不及时(3天内无响应)或推诿扯皮;
(4)出现质量事故。
4.10、其它说明:
(1)未包括的口径及壁厚按上述原则及壁厚区間归类确定。
(2)对于20G材质管件的价格参照20#的价格;对于15CrMoG材质的管件等同材质15CrMo的价格;对于Cr5Mo材质管件的价格在15CrMoG材质管件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对于304L材质管件的价格在304材质管件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对于316L材质管件的价格在316材质管件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对于321材质管件的价格在304材质管件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5%;对于30°、45°弯头的价格参照90°弯头的0.5倍。
(3)对于美标的材质参照对应的国标材质。
五、招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4、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5.5、投标人须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分公司油炼化〔2011〕48号文件中相关要求或具有相关生产资质并经炼化分公司确认的制造厂家(必须同时具备钢制高压无缝管件、中低压碳钢、合金钢无缝管件、中低压不锈钢无缝管件及焊接管件资格,详见文件);
5.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08/ISO 90001:2008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应急供货的能力;
5.7、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2017年至今)钢制管件(5204类)在石油石化行业单一企业累计有2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或框架合同复印件);
5.8、近三年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则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根据需要作好现场的安装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遵守相关入厂规章制度。
5.11、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8:30 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下午16:59 时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