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一、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1.2采购代理编号:
1.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1.4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或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期間如遇政策调整或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时間起终止本合同。
1.5采购规模:48万元(含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6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充电桩相关的软件配套服务以及后期平台统一割接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技术规范》。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二、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
2.1应答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应答单位须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日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一份。
2.3应答单位应为本次采购内容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为代理商参与应答则需要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且代理商和代理产品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作否决应答处理。
2.4应答单位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应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4)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6)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
(9)联合体应答;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比选文件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間为2020年05月8日17时00分至2020年0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