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集中采购第三次公开招标中天合创脱炔氢催化剂所需脱炔脱氢催化剂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506-1001-3755-B1 2.项目内容:2020年集中采购第三次公开招标中天合创脱炔氢催化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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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脱炔氢催化剂聚乙烯装置_乙炔脱至≤0.1ppm_贵金属_≥3年_企业标准 | 11.00 | 吨 | 包1-脱炔氢催化剂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6月10日、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提供承诺书 3.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提供国内同类装置近二年销售或使用业绩(提供试用报告或增值税发票) 6.投标商需提供招标物资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其中供方必须是投标商,产品必须是招标物资,物资必须在同类装置稳定运行三年以上(含三年),并提供业绩及产品使用性能、寿命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間:2020年4月29日8:00时至2020年5月9日17:00时(北京时間,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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