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业绩要求 | 开评审时間 |
1 | FZFW2020GJT030701-1 | 国网平潭供电公司安防设备租赁服务项目(2020-2022)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项目结算时必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租赁的许可经营; 5.服务商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間止,已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10万元,且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6.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10.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11.应答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应答截止时間(以网站页面右上方信用信息生成时間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12.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13.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授权函。 |
北京时間2020年4月30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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